服務條款

本服務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旨在規範您使用Kohler官方網站(以下簡稱「本網站」)之權利與義務,並規範您使用本網站向安利有限公司(ARNHOLD & CO., LTD.)(以下簡稱「經銷商」)訂購商品之權利與義務。您透過本網站訂購之商品將由經銷商發售,與相關商品有關的事宜,包括送貨、退貨、及產品保用等問題受經銷商的服務條款及細則所約束。經銷商的服務條款及細則載於本網站產品頁之訂購須知。

當您使用本網站進行註冊程序或從事訂購、付款、消費等相關行為時,即代表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之所有約定。若您未滿十八歲,應請您的家長(或監護人)協同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條款之所有內容,當您使用本網站進行註冊程序或從事訂購、付款、消費等相關行為時,即視為您的家長(或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所有內容。Kohler保留隨時變更、修改、增加或刪除本條款內容之權利,不另行個別通知。當您繼續使用本網站時,即視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修訂後之所有內容。如果您經過考慮後不同意本條款任何內容,請您立即停止使用本網站,不要進行註冊程序或從事訂購、付款、消費等相關行為。


1. 會員帳户安全
1.1 您可以提供個人資料註冊成為本網站會員,您必須擔保這些資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若個人資料有異動時,您必須主動上網登錄修改或聯絡客戶服務人員處理。若您拒絕提供該等個人資料,可能令您無法登入本網站的某些部分,或可能導致Kohler無法處理您的任何申請或要求,或無法為您提供任何產品或服務。若您提供任何錯誤或不實的資料,Kohler 有權暫停或終止您的會員資格,並拒絕您繼續使用本網站服務。

1.2 您有義務妥善保管會員帳户、密碼,不得洩漏、出借、轉讓或其他方式或名義提供給第三者,並應於每次使用後確實登出,以防止他人冒用,對於使用該組會員帳户、密碼登入本網站後之一切行為,除可證明非因可歸責於您之事由所導致者,都將視為您本人之行為,您必須負完全責任,若非因可歸責於 Kohler 之事由,導致您的帳户遭到盜用,而產生您個人的損害或損失,Kohler 不負賠償或補償責任。

1.3 對於您所留存的個人資料,Kohler 依本條款負有保密責任,除為完成您與經銷商之間的交易或為提供會員服務而提供給相關配合廠商、或本條款另有約定外,Kohler絕不會將您的個人資料洩漏或提供給任何第三者。

1.4 您發現會員帳户及密碼外洩時,或發現會員帳户遭第三者盜用時,應立即通知本網站,若因您未即時通知,導致本網站無法有效防止及修改時,對您所造成的一切損害及損失,應由您自負全責。

2. 個人資料保護
2.1 Kohler重視用戶的私隱及個人資料保護,將依照本網站私隱條款,妥善處理及保護您的個人資料。


3. 通知方式
本網站的一般性通知將以電子郵件向您通知,關乎您個人使用或購物方面重要權益的通知,則將以電話直接聯繫您本人。


4. 購物注意事項

4.1 本網站所提供之商品數量有限,請您挑選後盡快完成訂購程序。放入購物車中不代表已完成訂購。若有其他訂購者在您完成訂購前,先行完成訂購程序,系統將通知您該商品已售完,請您自購物車中移除該商品。

4.2 在您完成訂購程序後,系統將自動以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向您寄發通知,但是該項通知只是通知您,系統已經收到您的訂購要約,並不代表您與經銷商之間的合約已經訂立,經銷商保留是否接受您訂單的權利。如果經銷商確認交易條件無誤、您所訂購之商品仍有存貨且無經銷商無法接受訂單之其他情形,經銷商將進行出貨。若交易條件有誤、商品無存貨或有經銷商無法接受訂單之其他情形,經銷商有權拒絕接受訂單。

4.3 若您選擇以信用卡支付價款,本網站將要求您在網上輸入信用卡相關資訊,但目的僅是為了向發卡機構確認信用卡之有效性及取得交易授權,並不表示您已經付款、也不代表您與經銷商之間的合約已經訂立,經銷商保留是否接受您訂單的權利;在經銷商接受您的訂單前,經銷商不會請領信用卡交易款項,該筆交易金額也不會出現在您的信用卡帳單中。

4.4 您瞭解並同意,雖然本網站會盡力維護相關資料的準確性,但本網站不以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方式,保證所有出現在網頁上、或相關訊息上的資料,均為完整、準確、最新的資訊。本網站所提供的資料僅供參考之用。Kohler對於使用或依賴本網站上的資料所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任何錯誤、誤差、紕漏、侵權、虛假陳述或其他可能令人受到冒犯或導致任何申索或投訴的資料或紕漏。

4.5 關於相關商品之訂購數量上限,悉依各該商品銷售網頁及訂購流程中相關網頁之記載,超過可訂購數量者,經銷商僅依該數量上限出貨。如果網頁上、或相關訊息所標示的價格有誤:
4.5.1 若標示價格比正確價格高,經銷商只會向您收取較低的正確價格;
4.5.2 若標示價格比正確價格低,經銷商保留拒絕接受訂單的權利。

4.6 如果相關商品的規格、圖片、說明、價格、或相關交易條件有誤,經銷商有權在您完成訂購程序後[二]個工作日(不含法定假日及公眾假期)內,拒絕接受您的訂單。

4.7 針對您在本網站進行的所有網上消費,您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法,以本網站所記錄之電子交易資料為準;如果您發現本網站所記錄之電子交易資料不正確,應立即通知本網站客戶服務中心。

4.8 如果您以多數帳户重覆多次下單,經銷商保留拒絕接受訂單的權利。

4.9 您有責任確保你所提交訂單之一切相關資料完整及準確,包括送貨地址、收貨人資料及付款詳情等。如因您就有關訂單所提交之資料不完整、不準確及/或具誤導性而導致經銷商未能或延遲履行經銷商於合約下之責任或義務,Kohler及經銷商無須就上述未能或延遲產生的任何責任負責。

5. 退貨注意事項
5.1 您可按經銷商的服務條款及細則享有退貨之權利。

5.2 若您購買的商品是個人衛生用品等一經拆封即無法回復原狀的商品,在尚未確認是否辦理退貨前,請勿拆封,否則經銷商有權拒絕退貨。

5.3 若有下列情形,將有可能影響您的商品退貨權利:
5.3.1 商品、配件、保證書、使用手冊或贈品不齊全。
5.3.2 商品或外盒外觀污損或刮傷(包括外盒條碼撕除)。
5.3.3 商品保固貼紙損毀。
5.3.4 其他於本網站商品銷售網頁上特別載明的情形。

5.4 如因您的個人因素導致辦理退貨次數過多,我們將暫停或終止您的購物資格,或拒絕您繼續使用本網站服務,敬請見諒。

5.5 若您申辦退貨事宜,為加速退貨退款流程,您同意將由經銷商代為處理(電子)發票、折讓單或銷貨退回單等相關事宜。

6. 知識產權

6.1 本網站內容及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資料、文字、圖像、設計、聲音、商標、商號、標識、畫面安排、網頁編排及軟件程式(合稱為“知識產權”) 均屬Kohler或相關權利人所有,並受到版權、設計權、商標及其他知識產權及所有權權利的相關法律的保護。非經Kohler或相關權利人事先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以免涉及侵權或違法之責任。

7. Kohler服務中止與免責聲明
7.1 Kohler將以符合目前一般可合理期待安全性之方式與技術維持本網站正常運作。發生下列情況時,本網站可能會暫停提供服務,且Kohler不負事先通知您之義務。對於因此產生的任何損害或損失,Kohler均不負任何賠償或補償之責任:
7.1.1 本網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
7.1.2 因任何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其任何政府機關的法律、命令、宣告、規例、要求或規定、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導致之服務暫停或中斷。
7.1.3 因電信公司或網路服務公司服務中斷或其他不可歸責於Kohler事由所導致之服務暫停或中斷。
7.1.4 因本網站遭受外力影響導致資訊不正確、遭到偽造、竄改、刪除或擷取,或系統中斷不能正常運作。
7.1.5 本網站有其他情形必需暫停或終止服務。

7.2 本網站需要暫停或終止服務時,將盡量事先於網站上公告。

7.3 本網站所載任何資料僅為從香港特別行政區登入本網站的人士而設。Kohler並未就本網站所述任何產品或服務在任何其他地區可供選用或適合使用作出任何聲明。

7.4 就您使用本網站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因本網站或其內容、材料或相關的服務的不妥善、誤差、不完善、缺失、錯誤或不準確而引起的任何損失、損害、支出,Kohler概無任何法律責任,亦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7.5 您通過本網站所購買的產品將會由經銷商發售。有關本網站進行訂購商品、付款、消費之相關事宜,以及所有產品的品質、用途合適性和產品安全責任,全由經銷商負責及承擔,Kohler不承擔任何責任。

8. 違約處理
8.1 本網站為了保護全體使用者的權益,當您有以下情形時,Kohler有權暫停或終止您的購物資格或拒絕您繼續使用本網站服務,且Kohler對您或任何第三者均不負任何責任:
8.1.1 提供不實或錯誤資料進行登錄。
8.1.2 未經授權而盜刷他人信用卡或盜用金融帳户。
8.1.3 經經銷商認定有惡意退貨情形。
8.1.4 對本網站或經銷商進行騷擾、辱罵、恐嚇或有其他不當行為。

9. 可分割性

9.1 本條款中每一條款應有獨立的強制執行力,其效力不受其他條款之無效性所影響。倘若本條款及條件之任何條款於任何方面被定為無效、非法、不可執行或不能履行的,本條款及條件的其它條款之有效性、合法性、可執行性及可履行性不應因上述情況而在任何方面受到影響或損害。此外, 該無效、非法、不可執行或不能履行的條文將被另一條或多條與其具類似內容而又於適用法律下可被視為合法、有效及具執行力之條文取替。

10. 適用法律與管轄法院
10.1 您在本網站所從事的訂購、交易或相關消費行為,除您與經銷商另有協議外,悉依本條款規定辦理。

10.2 本條款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管轄。就本條款所引起或與其有關的爭議應受香港法院的專屬司法管轄權管轄。